大家来评理:保洁员受委屈,责任谁来承担?
我公司为一家单位提供了几名保洁员,按时上下班,干活尽职尽责,得到单位领导员工的一致好评。本来干得好好的,结果却让这家单位行政部经理,扣了个大大的帽子。让我公司的保洁员受了委屈,责任谁来承担?
事情是这样的。保洁员从外面捡了几个蔫苹果(有磕碰的印迹),放到了自己午休室,让人发现了。单位行政部经理问苹果的来源,保洁员说从外面捡的。经理说谁能给你证明是捡的,不能证明就是偷的。(注:单位也有相同的苹果)。保洁员经过再三解释,有人证明,是邻家单位丢掉的,磕碰不能出售的苹果,捡的时候还有其他的保洁员,他们都可以作证明。经理说,不能证明,你就是偷的!可怜的保洁员,已经50多岁的妇女,在受到人格侮辱的情况下,哭着就要向经理跪下,被旁边的人拦住了......
经过详细的调查,得出的结果:苹果是从外面捡来的。就是在知道这样的结果后,这家单位的经理又让这位曾受到侮辱委屈的保洁员,签字证明苹果是从外面捡来的......,又一次受到人格的极大侮辱......
本来事不大,但却让这个冒冒失失的经理给玩砸了......
分析:这位经理在没有进行调查的情况下,对保洁员问话,冒失的用了偷这个词,要知道偷这个词,对人有多大的杀伤力!这是对人格极大的侮辱!经调查后,不但不对自己的失误做出检讨,向被诬陷受委屈的保洁员道歉,竟然还让保洁员签字画押......,这是对人性、对她人人格的又一次践踏......
后,保洁员给北京中邦伟业清洗保洁公司管理部打电话,哭着说不干了。经过询问,才知道发生了这样的事......
北京中邦伟业清洗保洁公司随即派出项目管理员,向对方单位进行交谈。管理员据理力争,说保洁员是人不?保洁员没有人格?没有尊严吗?发生这样的事为什么不向保洁公司打电话?为什么在没问清楚的情况下用偷这个词?调查清楚后,不但不道歉,反而让保洁员再一次签字?这就是贵单位的管理方法吗?盛气凌人的去欺负一个50多岁的乡下妇女?合同里有没有写让您诬陷保洁员?
您知道,那位经理是怎么说的,她说我没有让她走,还让他在这里干。因为这点小事,就不干了,承受压力也太小了!嘿,还是我们的错!人家受委屈了,难道还得死乞白赖的干下去?
自己做错了事,不但不反醒,还无端指责......错,还是保洁员和保洁公司的错!这个保洁员走了,用人单位要求还得从新调派保洁员......
保洁员受委屈,责任谁来承担?大家都评评理,这事应该怎么处理?难道服务行业真的这么难么?一个好好的保洁员,干活尽职尽责,不想就这样走了,她是受着委屈...哭着走的......。
后,公司决定合同到期后,不再向这家单位派遣保洁人员..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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